序號 2 發言日期 114/10/07 發言時間 17:54:05
發言人 吳晏城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-26010700
主旨
公告本公司庫藏股轉讓員工認股基準日
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14/10/07
說明
1.事實發生日:114/10/07 
2.公司名稱:志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
3.與公司關係(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):本公司 
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 
5.發生緣由:本公司庫藏股轉讓予員工 
6.因應措施: 
 (1)本公司第10次買回之庫藏股,依本公司「112年第1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」 之規定辦理,預計轉讓股數為 341,149 股。 
 (2)本公司第11次買回之庫藏股,依本公司「113年第1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」 之規定辦理,預計轉讓股數為 341,122 股。 
 (3)員工認股基準日訂為114年10月7日。 
7.其他應敘明事項(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,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):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