序號 1 發言日期 115/01/23 發言時間 17:52:12
發言人 吳晏城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-26010700
主旨
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二次暨第三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已依 「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管理試行辦法」進行備案
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15/01/23
說明
1.事實發生日:115/01/23 
2.公司名稱:志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
3.與公司關係(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):本公司 
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 
5.發生緣由:因應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「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 上市管理試行
辦法」辦理。 
6.因應措施:本公司因發行國內第二次暨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,依中國證券監督管 理委
員會發布之「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管理試行辦法」規定, 分別於115/01/12及
115/01/23已向中國證監會進行備案。 
7.其他應敘明事項(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,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
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):無